關于推薦在創建魯班獎工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通知 |
來源:中國建筑業協會 文號:建協〔2017〕34號 發布時間:2017-9-14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施工行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解放軍工程建設協會,國資委管理的有關建筑業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倡導廣大建筑業企業傳承魯班文化,弘揚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充分發揮榜樣的引領、示范作用,值此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創立30周年之際,我會決定對在創建魯班獎工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一)創建魯班獎工程突出貢獻單位
榮獲12項及以上魯班獎的承建企業
(二)創建魯班獎工程優秀企業
1、榮獲10~11項魯班獎的承建單位
2、連續5年榮獲魯班獎的承建單位
3、榮獲15項及以上魯班獎的參建單位
(三)創建魯班獎工程榮譽項目經理,由榮獲多項魯班獎的承建單位推薦在本企業擔任2項及以上魯班獎工程的項目經理參選。
(四)創建魯班獎工程先進個人,由上述創建魯班獎工程突出貢獻單位和優秀企業推薦參選。
二、有關要求
(一)本次活動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本著自愿的原則,由符合條件的魯班獎承建單位和參建單位提交相關資料。
(二)參選創建魯班獎工程突出貢獻和優秀企業的單位分別填寫《創建魯班獎工程突出貢獻單位推薦表》(見附件1)、《創建魯班獎工程優秀企業推薦表》(見附件2),同時提供所獲魯班獎證書復印件。單位名稱有變更的,需附名稱變更證明材料。
(三)參選創建魯班獎工程先進個人和榮譽項目經理相關要求如下:
1、被推薦的先進個人應是創建魯班獎工程做出突出貢獻的技術、質量管理人員和項目經理。被推薦的榮譽項目經理應為獲得2項及以上魯班獎工程的項目經理,推薦單位應是魯班獎工程的承建單位。
2、推薦單位需填寫《創建魯班獎工程先進個人推薦表》(見附件3)、《創建魯班獎工程先進個人業績表》(見附件4)和《創建魯班獎工程榮譽項目經理推薦表》(見附件5)。
3、創建魯班獎工程先進個人推薦名額
(1)榮獲12項及以上魯班獎的承建單位可推薦4名;
(2)榮獲10~11項魯班獎或連續5年獲得魯班獎的承建單位可推薦3名;
(3)榮獲15項及以上魯班獎的參建單位可推薦2名。
(四)所有提交資料以企業為單位,按A4紙尺寸裝訂成冊,交由有關地區、行業建筑業(建設)協會或國資委管理的有關建筑業企業核實,簽署意見,并統一匯總于2017年9月30日前寄送至我會。
三、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中國建筑業協會質量安全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48號九龍商務中心A座7層,郵政編碼:100081
聯 系 人: 溫軍
聯系電話:010-62164328、62139167、62139585(傳真)
中國建筑業協會網址:http://www.zgjzy.org
附件: 1、創建魯班獎工程突出貢獻單位推薦表
2、創建魯班獎工程優秀企業推薦表
3、創建魯班獎工程先進個人推薦表
4、創建魯班獎工程先進個人業績表
5、創建魯班獎工程榮譽項目經理推薦表
中國建筑業協會
2017年9 月11日